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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财大杰出校友?

296 2023-05-15 07:24 admin   手机版

一、山财大杰出校友?

杰出校友有:

冯淑萍女士 冯淑萍,女,1951年生于上海,1978年毕业山西财经大学(原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1978年9月至1993年10月,在财政部会计司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从事会计制度建设,先后参与了利改税会计处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研究和起草,全国政协十届委员。

孙宝厚先生 孙宝厚,男,汉族,1959年7月出生,山西盂县人,1985年1月入党,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82.03-1985.03四川财经学院(今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田喜荣先生 田喜荣,男,汉族,1955年11月生,山西省宁武县人,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9月参加工作,1975.09--1978.08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专业学习,中央党校大学学习。

二、财政部 张志华简历

中国的斯诺登(张志华)哪衫蠢里逃!

2014年4月2日,香港《真相》杂志爆出新闻,中国财政部内抓出了美国间谍嫌疑犯:张志华。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在2013年5月23日致函给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抓捕表示感谢。

然而居然在感谢信到达北京市西检院时,25天前嫌疑犯:张志华,于2013年4月28日,已经被取余洞保释放了。是谁在做保护伞?发人深省!

好在法网恢恢,2013年12月份,罪犯重被抓回。

《警察与法制》

张志华,在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任处长,长达10年之久。他手中掌握着国家每年发行几千亿元地方债的审批指标,任职期间,累计发放超过几万亿元的国债。2012年底,张志华借口为北京市朝阳区发行10亿元人民币地方债的机会,向相关负责人程连元索要600万元好处费。2013年底,张志华因索贿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西检院)逮捕。竖塌枯西检院在张志华居住地搜查到了三箱财政部的保密资料,发现了张志华涉嫌泄露重大国家秘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线索。

三、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怎么规定?

国家征收耕地占用税,主要是和芦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及保护农用耕地。那么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旅誉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年第81号)规定:第十七条根据税法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减征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申报补缴税款,补缴税款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改变用途时当地适用税额计算。

缴纳耕地占用税时,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耕地占用税

缴纳时:

借:应交唤镇带税费――应交耕地占用税

贷:银行存款

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耕地占用税: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四、国家财政部新闻司是干什么的?

和宣传部一样的意思!

第四条 财政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基尘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对本部门贯彻中央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银慧的建议。

(三)综合司。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条法司。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税政司。组织起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承担涉外税收谈判相关工作,拟订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关税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关税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关税谈判方案,承担有关关税谈判工作,提出征收特别关税建议。

(七)预算司。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中央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承担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

(八)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拟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

(九)国防司。承担军队、军工、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军品定价议价规则。

(十)经济建设司。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铁路、邮政、烟草3家中央企业相关工作。

(十一)行政政法司。承担行政、政法、外交、国际发展及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搏搏禅和定额。拟订因公出国(境)人员和驻港澳机构人员生活待遇制度。办理国家财政向国际组织交纳会费、捐款有关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十二)科教和文化司(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三)社会保障司。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十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十五)农业农村司。

(十六)资产管理司。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金融司。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中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等办法。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

(十八)国际经济关系司(港澳台办公室)。研究分析国际经济关系重大问题。承担有关国际多双边财经合作、对话等事宜。承担财政部外事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十九)国际财金合作司。研究分析国际财金合作重大问题。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投融资、发展援助、技术援助、经济监测、资金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中国理事和执行董事会办公室等工作。

(二十)会计司。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二十一)监督评价局。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二十二)人事教育司。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巡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好像没有新闻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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